核心价值观24字分别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自《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其主要内容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014年2月12日,《人民日报》头版刊登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党的十八大曾首次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二十四个字来高度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成。这是我党大力弘扬中国梦的时代契机下是最直接的助推力和精神动力,是与我国的发展紧紧相依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目标,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相结合的时代背景下实现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核心的体现。 1、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集中概括,与党的奋斗目标保持一致。 2、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属性。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从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的改革,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党和政府不断重视人民的自由和平等,社会的公正和法治。 3、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社会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其涵盖了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行为各个环节,贯穿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各方面,是每一位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都应当树立的基本价值追求。 加快构建充分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的价值体系,在全社会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整合社会思想文化和价值观念的能力,掌握价值观念领域的主动权、主导权、话语权,引导人们坚定不移地走中国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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