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的最后一天,带着老婆孩子出来逛逛,心情也很不错,但是中午就餐的遭遇,真的是深深的恶心到我了。 今天中午12点,带着孩子老婆来到昆山金鹰负一楼家传麻辣香锅用饭。正在吃的津津有味的时候,媳妇说,感觉鱿鱼的味道发臭,起初 我另有点不太相信。心想这么多人就餐的店,食材应该不会有啥问题,随后媳妇又夹了一颗,给我闻了一下,结果小小的鱿鱼竟然散发着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顿时让人食欲全无,差点就地吐出来。媳妇也赶紧问问孩子有没有吃了鱿鱼,万幸只是刚开始吃,孩子还没有吃到发臭的鱿鱼。如果年幼无知的孩子吃下去这种东西,真不知道我们这些家长心里会有多愧疚。这不禁让我想到了前一阵子,沸沸扬扬的老坛酸菜面事件。直到此时,我仍心有余悸。 于是我们找店里的人员解决,但是等了好久,他们店长才出来,说让我们再选点菜,给我们重新做一份。但是出了这种状况,我们如何敢再吃他们店里的菜,如何有心情再去吃这种连食品安全都没包管的菜品。我们提出跟他们负责人沟通,过了快一小时才和我们电话联系上负责人,结果负责人一会说供应商问题,一会说自己的食材都是新鲜的,还说是我们自己感觉发臭。于是我们又和隔壁就餐的夫妇求助,结果隔壁姐姐一闻这个味道差点其时把刚吃下去的东西吐出来,直言确实太臭了。说到底作为负责人他就是不愿意负担作为一个餐饮企业应当负担的食品安全责任。前后将近两个小时,也没有给我们解决问题。 试问,一个餐饮店,连基本的食品安全都包管不了,出了事还不想负担应有的责任。作为消费者,我们能做什么,我们不能缄默沉静,必须维护自身的权益,我们也果断的联系了有关部分。相信法治社会,国家有关部分会给予我们公平正义,公道自在人心,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同时也提醒各人,出门在外就餐,一定要注意食品安全问题,拒绝这种挣黑心钱的商家。同时要敢于抗争,勇于抗争,用一切正确的须要手段和途径,维护消费者自身正当权益,枉顾食品安全的企业商家必须负担他们应该负担的责任,必须得到他们应该得到的处罚! 780)this.width=780;" > 780)this.width=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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