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2021昆山市流动人口 积分落户达标积分值已公布 赶紧看! ▼ 2021年昆山市流动人口 积分落户达标积分值公告 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15号)规定,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2021年昆山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达标积分值如下:昆山市600分。公安机关将于9月上旬根据落户达标积分值,确定落户准入名单并在本市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昆山市公安局 2021年8月30日 一说到积分落户 许多小伙伴还在云里雾里 什么是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申请条件有哪些? 积分管理计分标准是怎样的? kb君都整理好了! ▼
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实施细则》,积分落户是指流动人口加入积分管理,累积分值到达落户达标积分值的,准予户籍迁入本市。
非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持现居住地居住证,可以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服务处)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落户申请。本市户籍的流动人口申请加入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县级市、市区积分落户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申请积分落户的申请人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加入社会保险; (二)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连续正当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在现居住地所属市区或者县级市区域内具有正当稳定住所(含租赁)。 符合积分落户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申请户口迁入的,应当于每年7月31日前向其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服务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申请加入积分落户需出示身份证件、居住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质料、家庭成员关系质料、正当稳定住所(含租赁)质料,正当稳定住所(含租赁)所有权人或者用人单元同意落户声明,随迁的未成年子女还应当出示出生医学证明。 相关质料的具体形式如下:
(一)身份证件是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证明是指居民户口簿、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或者电脑打印加盖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证明(填写户主及户主关系、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性别、出生年月、户籍地点等项目)。 (三)婚姻状况质料是指结婚证、离婚证(附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或者法院判决书。 (四)家庭成员关系质料是指户籍档案资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书、收养证或者公证部分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 (五)正当稳定住所(含租赁)质料是指不动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证、公有住房租赁证或者租赁登记存案凭证。 (六)正当稳定住所(含租赁)所有权人或者用人单元同意落户声明是指直系亲属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共有产权人、租赁房屋产权人或者用人单元同意落户声明。 证明质料应认真实、规范、有效,如有涂改、空缺项目、无有效期、印章模糊不清的,均视为无效证件。使用假证、冒用证明质料的,一律取消迁移申请,并按照《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置惩罚。
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由四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和指标解释,其中基础分指标包罗个人基本情况、加入社会保险情况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罗发明创造、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健康五项内容,扣减分指标包罗违法违规和其他行为二项内容。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上下滑动检察 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 ▼
在昆山论坛上 有网友发了一份积分落户流程 提出申请(每年7月31日前)→提供质料 →受理申请→公布达标分值(8月31日前) →公示准入名单(每年9月上旬) →发放准入卡→办理手续→监督检查
昆山论坛网友“大风来了” 今年就加入了积分落户 总积分到达1490分 而昆山积分落户达标积分值为600分 落户有望了啊!
目前 2021积分落户申请已于7月31日截止 计划明年申请积分落户的小伙伴 可以先准备起来 如果另有什么不清楚的 可以咨询昆山各积分受理点 ▼ 别的 落户昆山另有这些方式! ▼
前不久,昆山市公安局发布了 2021版《昆山新市民必备宝典-市外户口迁入》 对落户昆山的几种方式 及相应质料进行了明确
▼ 公安窗口受理市外户口迁入有以下方式:购房、投靠、积分入户。符合条件、质料齐全的可向辖区派出所申请。 购房、投靠类户口迁移咨询电话:0512-57385852。 如需咨询人才引进(0512-55137206、55137211)等其他户口迁入途径的,请向相关部分咨询。 如需咨询积分入户相关信息,请查阅“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服务网”。 请申请人对照自身情况,按照对应情形准备质料,向拟迁入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江苏省内居民可同时提出“一站式”办理),申报质料均需提供原件。
先看购房落户! ▼
⑴本人书面申请; ⑵房屋产权证(本人所有或夫妻、未成年子女共有,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房屋产权证,至申请日满3周年以上,提出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⑶在昆社保、医保的缴费清单(社保、医保缴纳需用工单元向昆山市社保中心缴费在申请之日起的前3周年期间,正常连续缴费3周年,补缴的月份视为不连续;社保缴费清单由本人提供社保编号,受理单元通过昆山市社保中心网站打印。) ⑷居民身份证; ⑸居民户口簿; ⑹婚姻状况质料; ⑺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允许随迁,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⑻外市无业配偶允许随迁,随迁配偶需提供本人原户籍地无业证明或无业答应书; ⑼成年未婚子女随迁,详见下文“子女投靠父母申请入户(成年未婚子女)”; ⑽申请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质料无法明确核实申请人情况,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另行增补的辅助质料。
⑴本人书面申请; ⑵房屋产权证(本人所有或夫妻、未成年子女共有,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房屋产权证,至申请日满3周年以上,提出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⑶本人经营的营业执照(3年以上); ⑷纳税证明(个人累计人民币20万元以上,由税务部分出具纳税清单); ⑸居民身份证; ⑹居民户口簿; ⑺婚姻状况质料; ⑻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允许随迁,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⑼外市无业配偶允许随迁,随迁配偶需提供本人原户籍地无业证明或无业答应书; ⑽成年未婚子女随迁,详见下文“子女投靠父母申请入户(成年未婚子女)”; ⑾申请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质料无法明确核实申请人情况,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另行增补的质料。 需要注意的是 购房落户新增了一个要求: 即,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房产证 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这源于苏州推出的取消购房落户的政策 以及昆山购房落户过渡期规定 ▼ 苏州取消购房落户 苏州市结合特多数会的规模实际和发展需求,制定了《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0〕14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昆山等县级市(区)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落户政策,要求各县级市(区)就符合条件已购房人员的落户截止时间设置公道过渡期。 昆山购房落户过渡期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昆山市落实<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过渡期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有关规定》),明确了过渡期申请购房落户人员的条件和申请购房落户的截止时间。 规定购买昆山市成套商品住房80平方米以上,于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符合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3年以上,被本市单元正当聘录用,加入社保、医保3年以上的或者符合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3年以上,在本市经商、兴办财产连续3年以上、累计交纳税金20万元以上条件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整户迁入。 《有关规定》明确购房落户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
也就是说 过渡期结束后购房落户将取消
⑴书面申请(由投靠人配偶提出申请,配偶为本市家庭户口); ⑵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 ⑶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 ⑷婚姻状况质料; ⑸正当稳定住所质料(在本市拥有属于配偶的正当稳定住所,配偶无正当稳定住所的,配偶户口登记地的正当稳定住所应为配偶直系亲属所有); ⑹家庭成员关系质料(配偶户口登记地的正当稳定住所为配偶直系亲属所有的需提供); ⑺正当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⑻投靠人原户籍地无业证明或无业答应书; ⑼申请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质料无法明确核实申请人情况,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另行增补的质料。
⑴书面申请(由投靠人父母一方提出,且为本市家庭户口); ⑵父母与子女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子女根据身份证实际申领情况); ⑶父母与子女居民户口簿; ⑷婚姻状况质料; ⑸正当稳定住所质料(在本市拥有属于被投靠人的正当稳定住所); ⑹正当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⑺出生医学证明; ⑻申请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质料无法明确核实申请人情况,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另行增补的质料。
⑴书面申请(由投靠人父母一方提出,且为本市家庭户口); ⑵父母与子女居民身份证; ⑶父母与子女居民户口簿; ⑷婚姻状况质料(本人无法提供婚姻状况质料、公安机关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方式予以核查或凭申请人就地书面答应办理); ⑸正当稳定住所质料(在本市拥有属于被投靠人的正当稳定住所) ⑹正当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质料; ⑻申请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质料无法明确核实申请人情况,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另行增补的质料。
⑴子女书面申请(父亲年龄凌驾60周岁或者母亲年龄凌驾50周岁,以及已退休人员,子女为本市家庭户口); ⑵父母与子女居民身份证; ⑶父母与子女居民户口簿; ⑷婚姻状况质料; ⑸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质料; ⑹子女正当稳定住所质料(子女本人或配偶在本市拥有正当稳定住所); ⑺正当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⑻未到年龄的已退休人员提供离退休证件; ⑼申请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质料无法明确核实申请人情况,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另行增补的质料。 ⑴子女书面申请; ⑵子女有正当稳定住所,户口登记在家庭户的,提供子女正当稳定住所质料、子女户口簿、正当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⑶子女无正当稳定住所,户口登记在集体户口的,提供子女及配偶在昆无房产证明(昆山市房产交易中心出具在昆无房证明)、子女户籍证明; ⑷子女户口登记在单元集体户口的,需提供与集体户一致的现工作单元社包管明、单元落户意见;子女户口登记在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子女落户昆山后在昆正常交纳社包管明、现工作单元在职证明、人才市场落户审核意见; ⑸父母与子女居民身份证; ⑹父母居民户口簿; 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质料; ⑻申请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质料无法明确核实申请人情况,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另行增补的质料。 ⑴本人书面申请; ⑵居民身份证; ⑶居民户口簿; ⑷婚姻状况质料; ⑸正当稳定住所质料;本人无正当稳定住所的(昆山市房产交易中心出具在昆无房证明),经同意可以在直系亲属或兄弟姐妹正当稳定住所家庭户落户,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质料、正当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迁往农村地区的,需符合《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 ⑹符合因国家建设需要工作变更、下放农村、支援边疆、支援三线建设情形的,提供原本市户籍迁出质料; ⑺离退休证件; ⑻申请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质料无法明确核实申请人情况,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另行增补的质料。 注意! 苏州大市范围内户口迁移申报质料 看这里! ▼ 苏州大市范围内户口迁移申报质料 1、申请; 2、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质料、家庭成员关系质料、正当稳定住所质料; 3、申请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质料无法明确核实申请人情况,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另行增补的质料。 积分落户、购房落户 以及投靠落户的最新政策都在这里了 小伙伴们可以收藏起来 也别忘了放到圈子里 给你的朋友们都看看 祝愿各人早日成为新昆山人! 来源:苏州市新市民事务中心 中国昆山、网友爆料 昆山论坛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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